主題:國際競賽
名稱:105年度學生參與國際競賽活動 補助辦法
時間:03月01日 08:00-17:00
地點:其他(其他)
主講人:
對象:全校學生
主辦單位:卓越教學與品質保證中心&國際暨兩岸交流處&教學卓越計畫
協辦單位:研發處
承辦單位:研發處&卓越教學與品質保證中心&國際暨兩岸交流處&教學卓越計畫
分項:國際化拓展
內容:一、宗旨:為培養學生國際競爭力,開拓學生國際視野,特訂定此補助辦法鼓勵學生參與國際競賽,並爭取佳績。 二、補助範圍:本辦法補助參加之國際競賽,係指由各國或本國所舉辦且其參賽組別至少為三國以上者,才可申請。 三、申請資格:本校在學學生於105年01月01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期間舉辦之國際競賽皆可。 四、申請作業:即日起至105年11月30日(星期三)下午5點截止。 五、繳交資料: (一) 申請表格(含所需經費規劃)(可至卓越計畫網站下載:http://emc2.dyu.edu.tw/) (二) 參賽證明 (任何可證明參賽之佐證資料) (三) 競賽心得(受補助者請於競賽後一週內依規定繳交競賽心得報告,至少500字,並須附4張相關照片) (四) 繳件單位:卓越教學與品質保證中心(行政大樓A502) 六、補助原則: (一) 補助項目以競賽作品之製作材料費用、競賽展示海報等,最高補助16,000元。 (二) 依參賽人數給予比例補助金額。 一人最高給予補助2,000元;二人最高給予補助4,000元,以此類推,最高補助16,000。(三) 所參與之國際競賽等級較高,需要較多補助,則須檢附相關競賽資料供評審小組檢核;此補助不受參賽人數限制,最高補助16,000元 七、評選方式:申請案件採隨到隨審,由審查小組就繳交資料進行評審,如預算用罊即不再受理申請。 八、經費請領及核銷: (一)、經核准受補助者,教學卓越計畫會寄發經費補助核定通知單。 (二)、並應於申請補助案執行結束後一週內檢附經費補助核定通知單、補助申請表格、競賽心得及相關單據及發票,心得至少500字,並須附4張相關照片,以利經費申請核銷。 九、注意事項: (一) 學生個人或團體參賽均可申請。 (二) 受補助者應於接獲補助通知後,於參賽後一週內繳交相關單據及發票,以利核銷。 (三) 補助名單公布後,若受補助人經檢舉並查證資料不實者,將取消補助資格,並追回所有補助款。 (四) 除獲本辦法補助外,競賽得獎者得另申請研發處「學生參加校外技能競賽獎勵辦法」之獎勵。 十、其他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公布於教學卓越計畫網站 。 十一、主辦單位:國際暨兩岸交流處、卓越教學與品質保證中心 協辦單位:研究發展處、各院系所
檔案下載:
37573_s
37574-4
37575-4
相關連結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