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:深化通識能力專題演講
名稱:法律扶助制度之運作情形
日期:2013-11-01
時間:10:10 ~ 12:00
地點:J217
主講人:法律扶助基金會彰化分會執行秘書 張維真律師
內容:
一、目的:
藉此演講讓同學了解可以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打免費的官司。
二、內容:
  成立法律扶助基金會的目的是-沒錢也能打官司 實現訴訟平等權,即幫助弱勢者打官司。法律扶助基金會目前已依各地方法院的轄區,在各縣市地區設立分會,計有台北、士林、板橋、台中、台南、高雄、花蓮、桃園、新竹、彰化、宜蘭、台東、苗栗、南投、雲林、嘉義、屏東、基隆、金門、馬祖、澎湖等21個分會分佈於各地為經濟弱勢的民眾服務。
  彰化分會於94年1月10日正式成立,以彰化縣26個鄉鎮市為主要服務轄區。主要扶助範圍的申請對象為本國人及合法居住於台灣之外國人,原則上不分案件類型及特殊身份(如勞工、婦女、原住民、身心障礙者、老人、兒童及青少年等)均可申請法律扶助。扶助的案件類型分為民事、刑事、行政等事件。申請採電話預約制度。為方便審查,請申請人本人到現場申請;如由他人代理,應備委託書,且代理人應熟知案情。如申請人在監在押者,得以書面申請之,本會認為有需要者,將入監所接見,以明瞭案情。
  最後,針對同學在法律不了解的地方進行解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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