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:通識教育講座
名稱:交通事故處理之經驗談
日期:2017-03-20
時間:13:20~15:10
地點:觀光餐旅大樓M205演講廳
主講人:彰化縣警察局交通隊紀孝蘇隊長
內容:
(一)交通事故處理進度查詢網站 http://211.79.148.138/車禍發生24小時後。
(二)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,交通事故發生後申請
(三)道路交通事故資料申請書。
(四)道路交通事故案件,於警方及檢院機關審理期間,均得向地方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和解。
(五)車主要在五日內提出書面理賠申請,根據現行汽車保險條例規定,不論是強制險或其他任意險的理賠申請。都應在事故發生後五日內辦理,因此,車主應攜帶駕照及印章到保險公司申請理賠,以免權益受損。
(六)車主最好要做到「保留現場以利警方採證」在警方趕到現場時,將依據車輛方位及現場掉落物繪製現場圖,(請於車上放置相機及筆、尺、紙)做為未來肇事責任研判的依據,因此為保障車主自我權益請勿任意破壞現場。
(七)發生交通事故若有人員受傷,和解前最好先取得醫院診斷證明書,或者醫療收據。和解時最好有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在場,若理賠人員不能參與,則必須將對方要求金額告知理賠人員,無論如何要先知道此案能獲得多少理賠,再與對方談和解。千萬不要等和解完畢才告知保險公司,這時已犯私下和解的禁忌,保險公司會自行研判賠償金額,而不受和解金額的約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