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:教師專業成長團體
名稱:服務學習課程經驗分享(一)
日期:2012-10-09 ( 101年10月09日 )
時間:13:10-14:10
地點:B305
主講人:大葉大學企業管理學系-鄭焜中 老師
內容:
社團活動抵免服務三之措施,原本是學校鼓勵同學參與社團活動、走出校園的良意政策;但是,舉辦多個學期以來,因為只開放服務三之抵免,於是大部份在一、二年級投入社團活動之同學,其服務活動無法抵免服務一或服務二,而大三之同學又傾向參加系上所開設之專業服務課程方可學以致用,於是社團開設之服務三並未達到多樣化的服務種類、形式、方式與鼓勵社團參與之目的。
臺師大為培養學生熱心公益及服務社群之精神,並使結合所學理論與實務,以達專業成長,經97年6月18日第100次校務會議通過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服務學習課程施行辦法」,於98學年度起實施服務學習課程,並將之列為畢業學分。
本辦法所稱服務學習課程,分為服務學習課程(一)、服務學習課程(二)、服務學習課程(三)三類。
一、服務學習課程(一)為必修0學分,須於第一學年開設,以規劃學系學習環境或推展學術之相關活動為原則。由各學系學士班一年級導師開課,列入導師職責。
二、服務學習課程(二)為必修0學分,以校園服務、社區服務及機構服務為原則。本校專、兼任教師及教官經申請通過後開課,不計入本校教師基本授課時數,若應授課時數不足時得抵充之。
三、服務學習課程(三)以專業性服務為原則。為選修,學分由開課單位規範之。